索引号: 000014348/2021-64925
发布机构: 邯山区人社局
名称: 2021年邯山区第四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公示
文号: 无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体裁分类: 工作部署、会议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02日
效力状态:
公 示
依据邯人社【2021】106号文件精神,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申领条件:参保单位2020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0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单位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裁员率=上年度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上年度月均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100%)。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采用参保单位承诺形式);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严重失信参保单位(以“信用河北”网站的“受惩黑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不得发放稳岗返还。
现对我区第四批初审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政策企业28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1月03日—11月10日
监督电话:3016651 3128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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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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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