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2-00757
发布机构: 邯山区金融办
名称: 邯山区金融工作办公室2022年度“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无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体裁分类: 金融办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05日
邯山区金融工作办公室(2022)第1号
邯山区金融工作办公室2022年度“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区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决策部署,根据《2022年邯郸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邯双随办〔2022〕1号),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抽查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区委、区政府要求。深入推进全区小额贷款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机制,着力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确实做好“双随机”抽查检查结果公示和信息共享工作,配合推动抽查检查结果跨部门互认和应用。充分利用“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积极探索网上监测监管,加强涉企信息监测分析,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有效性和准确性,确保“双随机、一公开”顺利推进。
二、抽查计划安排
依据《邯山区金融工作办公室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安排,开展全县统一的“双随机”抽查工作。本年度全部抽查均为针对全区小额贷款公司合规经营的定向抽查,具体抽查比例在具体实施时根据当次抽查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抽查结束后,要将抽查结果进行回填并依法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公示率要达到100%。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依法处理并公示处理结果。
三、抽查方式
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进行检查。检查中可以利用其他政府部门做出的检查结果或者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四、抽查结果和处理
抽查结束后,必须按相关规定要求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示。对检查正常的小额贷款公司,要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信息记录依法公示。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依法进行处理并公示处理结果。对检查中发现属于其他有关部门职权范围内的违法行为,要依法移送有关部门。
五、具体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国务院推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科学部署,统筹协调,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配合。“双随机、一公开”专项行动涉及层级多、部门广,组织协调任务繁重,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协调、调度,搞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络。
(三)加强宣传报道。要积极向地方政府汇报工作,争取支持。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情况、取得成效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等进行全方位宣传,推动社会共治。
(四)加强督导检查。要积极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专项行动考核机制,切实加大对本地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督导检查力度,查找不足,解决问题。
邯山区金融办
2022年1月4日